释义 |
算闯红灯,扣6分,罚200元。黄灯亮起的瞬间,还未到达停止线的车辆应该减速停车,而越过了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行驶。2012年发生了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2011年9月,浙江省海盐县舒先生提起了全国首例因“闯黄灯”遭罚款引发的行政诉讼案。2012年1月和4月,海盐县、嘉兴市两级法院先后判决舒先生败诉。法院判决认为舒先生驾驶机动车闯黄灯的行为,属于“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黄灯信号指示通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此后,“肯定说”占了上风。很多地方的交警部门纷纷表示,闯黄灯等同于闯红灯,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关于“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规定的行为。然而,在舆论的质疑和压力下,公安部的态度6天4变,从最初的严格落实新交规,到“越过停止线不算抢黄灯”,再到“见黄灯只要停住就不处罚”,直至最终明确表态,对闯黄灯暂不处罚。学者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著作论述闯黄灯不应处罚。如有学者认为何为违反黄灯通行的行为,只能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条例》的两处规定来认定。这两处法律法规并未明文禁止闯黄灯,闯黄灯不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上述法律法规并未授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闯黄灯实施记分、罚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记分、罚款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还有学者认为:闯黄灯有危险,所以要“警示”;但闯黄灯并不违法,更未违反禁止性法律规范;海盐县交管行政罚款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两审法院在审判程序、认定事实和解释适用法律方面,均存在不当。陈律师认为:黄灯时间通常是3秒,黄灯的作用实际上是绿灯向红灯转变的过渡和缓冲,就是提醒司机红灯即将出现,从现在开始要逐步减速停车,以防由于没有准备而紧急刹车。开车中,闯了黄灯,交警不处罚也就罢了。交警真的给予行政处罚,按照法院已有的判例,大概率法院会支持公安的处罚决定。及时刹车,礼让行人,文明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