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离婚后对方不给财产吗? |
释义 | 1、如果出轨被认定为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2、如果是单单出轨、搞婚外情而没有出现与他人同居甚至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一般对于财产的分割没有影响。 除了出轨,有以下行为的通常为有过错的一方: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大家看到这里肯定很失望,认为又在欺骗大家,其实不是的,因为在婚姻中有两种情况是可能“净身出户”的。 (1)如果双方有婚内协议约定,在一方有过错的导致离婚,过错方就“净身出户“,并且协议没有相关无效情形时,法官在审判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支持该主张; (2)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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