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可以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么 |
释义 | 立遗嘱是不可以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的,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该遗嘱是无效的,无独立生活能力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一、遗嘱中可以指定继承人吗 遗嘱中可以指定继承人的。且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遗嘱在设立时,必须考虑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无效。 二、立遗嘱受益人不是法定继承人有效吗 立遗嘱受益人不是法定继承人有效的。但如果遗嘱侵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合法继承权的,该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跪地,自然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遗嘱受益人不是法定继承人可以吗? ? ? 在当事人依法设立遗嘱后,受益人不是法定继承人的,也有效。但如果遗嘱侵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合法继承权的,该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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