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迁户口需要的流程: 1、当事人到其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且准备落户申请书; 2、带齐相应的资料到所在地村委会开准予迁入介绍信,然后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审批; 3、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4、然后开具“户口迁移证”,开具新的户口本,完成落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