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间借贷不还担保人的处理: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一、借款担保人承担怎样的责任 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二、我是借钱人担保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借钱担保人的法律责任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