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必须存在另一方的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否则无需支付赔偿。正常情况下,提出离婚的一方无需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然而,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没有上述行为,无需向另一方支付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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