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有这些区别: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仲裁委员会;2、法律地位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单位与个人,而仲裁机构属于第三人;3、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一般属于行政行为,仲裁机构属于民事行为。风险提示:劳动仲裁或者诉讼,证据都是决定结果的关键因素之一。企业在主张权利的同时应当做好证据的收集和提交。对于证据的选择和证明力的作用也非常关键,并不需要将所有证据都出示就都有效,而应当根据诉求进行证据筛选,找出证明力、关联性、合法性最强的提交即可。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