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共有房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女方及其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原则上,夫妻共有的房产应平等分割,具体处理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而有所不同。对于不适合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当按照双方的住房状况和照顾女方或者无过错方的原则归一方所有。所有一方给另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核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