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违约责任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时,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为行使追偿权利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约责任代位权的法律义务如下: 1.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要求为限。 2. 代位权人有权行使债权人的权利、要求违约责任人承担违约责任,但代位权人不得放弃、变更或者和解债权。 3. 违约责任代位权的行使不得影响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 4. 债务人已经履行,代位权人只有追偿权,无其他要求。 5. 债务人死亡、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代位权人依法享有优先追偿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至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