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需要双方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双方无法达成分割财产协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在离婚时对方给于适当的帮助。《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