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谅解书只需要原告写好签字按手印就可以了嘛?还是需要公安机关在场或者其他的公 |
释义 | 交通肇事谅解书的有效性及法律规定。受害方出具的谅解书需本人或近亲属签字确认,法院备好的谅解书可被当事人签字确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8、279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审查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并制作和解协议书。公安机关可建议宽处理,检察院可建议不起诉,法院可从宽处罚。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的谅解书,由受害方出具。如果法院已经备好了,当事人可以签字确认,这是有效的。没有规定说必须受害人亲自写,但必须本人或者近亲属签字确认。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拓展延伸 刑事谅解书的要求和程序:确保原告签字按手印的合法性 刑事谅解书的要求和程序主要是为了确保原告签字按手印的合法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谅解书需要原告亲自签字,并按手印作为确认。这是为了确保原告自愿参与谅解,并且确保其真实意愿的表达。同时,为了保证谅解的公正性,一般情况下需要公安机关在场或者其他的公证机构进行监督和见证。这样可以确保谅解书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因此,在办理刑事谅解书时,原告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交通肇事的谅解书,要求原告亲自签字并按手印确认,以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意愿的表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78条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在办理刑事谅解书时,需要遵守规定的程序,确保其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公安机关可以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这些要求和程序的目的是确保谅解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五条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章 人民调解员 第十五条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二)侮辱当事人的; (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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