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撤销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 |
释义 | 合同无效和撤销产生的法律后果:1)无效合同和撤销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2)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3)财产责任涉及返还和赔偿;4)恶意串通的行为需追缴财产。根据《民法典》第502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或当事人另有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履行义务条款的效力。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需办理批准手续,适用前述规定。 法律分析 合同撤销与合同无效都是一种民事行为,但是往往这两者产生的时候也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有如下几个方面: 1、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明确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按照该条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其没有法律效力的后果一直回溯到合同订立之时。 2、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是中国民法的民事行为制度的基本规则之一。 3、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的财产责任在合同当事人已经给付财产或者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必须涉及到财产责任的承担。 民事行为被确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经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行为人与对方恶意串通,实施了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结语 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是民事行为,但往往会引发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无效和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在合同当事人已给付财产或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必须承担财产责任。被确定无效或撤销后,当事人应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恶意串通的应追缴财产。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对于需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合同,未办理不影响履行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未履行义务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变更、转让、解除合同等情形应办理批准等手续,适用上述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的修改、废除或者退出的程序,比照各该条约、协定的缔结的程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五条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布。其他条约、协定的公布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二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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