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同意离婚,当天可以办理吗? |
释义 |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依据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离婚登记申请可以在三十日内撤回,如双方达成协商一致,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离婚证。离婚诉讼可由有关组织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可准予离婚。其他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也可导致离婚。失踪宣告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最快当天即可办理。协议离婚的特征是: 1、协议离婚的基础是合意离婚; 2、协议离婚的性质是直接协议离婚,即直接依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即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3、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双方经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 4、协议离婚须进行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履行必要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至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经过确认双方自愿离婚且已达成协议,方可领取离婚证。若离婚后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需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和程序,以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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