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办案流程的规定:1.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2.侦查。3.侦查终结。检察院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 法律分析 检察院办案流程的规定: 1.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2.侦查。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 3.侦查终结。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是法律规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 那么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是什么? 1、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 3、法院与检察院的主要联系是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与提出抗诉等。 4、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自行侦查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的所有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己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对于已经决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同意后进行。
该内容由 冉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