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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相爱的夫妻走到离婚的境地是会让人非常觉得非常的可惜,在离婚的时候双方也会对各种事情都有争论,比如财产分割上,财产分配也是离婚夫妻会互相争吵的点。那么,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离婚后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有哪些?
    一,如果是登记离婚,可以。
    但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且需要证明对方的欺诈或胁迫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如果是诉讼离婚,不可以。
    除非是诉讼中没有处理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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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