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是离婚时不能分隔的财产吗? |
释义 | 保险在离婚时并非不能分割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和情况判断,离婚时保险可以分为个人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和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分割方式有退保后分割现金和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离婚时获得的保险理赔金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购买保险可以用相对低的成本保全更多资产。在离婚时,保险可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一、保险是离婚时不能分隔的财产吗? 保险是离婚时并不是不能分隔的财产,主要就是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学校根据不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险在离婚时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保险处于不同的情形下分割的情况不同,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保险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的分割情况不一样。 保险财产其实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完全是个人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那么离婚时是可以不参与分配的; 第二种,婚后用共同财产为双方购买的保险,那么离婚时保单的现金价值是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二、保险分割的方式是什么? 1、退保后分割现金 缺点: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或者在其他的财产分割中拿回相当于保单现金价值的财务 第三种,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保险理赔金:虽然是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但是任何一方因为自己的健康或身体原因取得的理赔款仍然是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的! 所以,很多人以为买了保险,那么这部分财产就是自己的,并不完全准确,但是离婚时很可能现金价值低于保费,这个时候分割现金价值其实对个人还是有利的,相当于用相对低的成本保全了更多的资产。 在现实生活当中涉及到保险方面的一些权益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能够参与的风格都是非常的重要的,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实际上这也是需要根据情况来判断的,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那么是可以将保单作为相关的利益来进行分割的。这就意味着可以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结语 保险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有多种选择。一种是退保后分割现金,但这可能会导致损失。另一种是变更投保人,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并支付现金价值的50%给另一方。此外,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理赔金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因此,对于离婚时的保险财产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确保个人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能力。保险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时,应当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六十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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