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彩礼和赠与是一回事儿吗
释义
    彩礼和赠与是一回事儿吗
    不是,婚前一般赠与和彩礼性质的区别决定了当婚姻关系无法实现时,赠与人是否有权主张赠与财物所有权的问题,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存在着差异。
    从法律角度来说,赠送彩礼的确算是一种赠与行为,但这种赠与行为却并非是无偿转移财产权,而是附条件的赠与,只有在赠与所附条件生效时才成就,彩礼赠与得以生效的附加条件,实际上就是将来婚约得到履行而正式结婚,而—旦婚约解除,那么赠与合同效力就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就应当恢复到订立婚约前的状态,即返还给赠与人。
    而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即无偿转移财产的赠与行为,一旦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则不论将来婚姻关系是否得以实现,赠与人都无权收回赠与财物。
    因此,倘若要求彩礼能够返还,那么男女双方必须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亦或者是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另外,由于婚前给付彩礼从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同样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返还彩礼的时候,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一般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除此之外,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和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6 23: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