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吗 |
释义 | 买卖双方应当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明、当事人合法证件、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销售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进行核实,房地产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转让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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