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 |
释义 | 试用期期间被辞退是否需要赔偿,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根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试用期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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