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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打官司保全费怎么收
释义
    打官司保全费收取标准如下:
    1、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乘1%+20;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乘0.5%+520。最高限额5000元保全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和其他按件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4、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5、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6、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7、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8、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9、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10、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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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