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一方个人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买房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分析,如父母出资或一方付首付等;如果婚后夫妻共同偿还首付,则算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购买的房子存在多种情形,例如父母出资或婚前一方付首付等,具体是否为共同财产,应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3、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房子算作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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