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是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是属于法律当中明确规定的,并不能够由当事人自主的来进行约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