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自动续约条款,但应当依照诚信原则,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行使或不行使续约权。若房东要更改自动续约条款,应当与租户协商一致,双方需重新签订修改后的合同条款。否则,房东一意孤行更改条款,将构成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自动续约约定条款。但应当依照诚信原则,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行使或不行使续约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七条:租赁合同自动续约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续约办法和期限;一方要求终止的,应当在续约期限届满前,提出终止。 综上所述,如果房东要更改自动续约条款,需要与租户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修改后的合同条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