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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甘肃省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释义
    法律分析:甘肃省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根据参保地区的报销比例确定的,报销目录是根据医疗地区的医疗保险目录编制的。门诊报销比例:到村诊所就诊就诊费用的60%;乡镇卫生院报销的40%;二级医院就诊费用的30%报销;三级医院就诊费用的20%报销。住院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报销4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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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6: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