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门口停车收费合法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家门口停车收费无明码标价无正规发票,未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属于违规收费,不合法。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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