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完离婚后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么 |
释义 | 离婚后不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另一方不得剥夺且应当配合对方行使这一权利。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一、没有孩子抚养权可以带走孩子吗 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如果双方能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的话,抚养权就可以通过夫妻的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抚养权,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适合孩子成长的一方。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拥有探视权的,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 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 可以带出去玩,但一定要送回去的。 二、监护人不看孩子怎么处理 监护人不让看孩子的解决方式: 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子女的请求。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三、探视小孩的说法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视权是父母的责任与义务,为抚养孩子的一方探视孩子时,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双方协商探望的时间、方式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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