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租房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合同中是否包括了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和租金等重要内容;租赁期限是否超过20年;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以书面形式订立了合同。 法律分析 签订租房合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合同是否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等重要条款;租赁期限是否超过二十年;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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