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有赡养义务能分配遗产吗 |
释义 | 子女不尽赡养义务不一定能分遗产,这种情况下虽然仍然有继承权,但是根据《民法典》对于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夫妻遗产如何怎么分配 夫妻遗产应该这样分配: 一、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相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一般按继承人人数平等分配遗产金额; 二、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指: 1、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特殊困难和劳动能力的条件,才能在遗产分配中得到适当的照顾; 2、当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得到更多的分数。这是继承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的体现。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他们不仅不能得到更多的分数,而且不能得到更少的分数,需要指出的是,这里可以得到更多的分数,而不是更多的分数,而不是强制性的; 3、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二、没赡养父母的子女可以分房子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子女不承担赡养父母责任的,继承权是有可能丧失的,所以能不能分父母的房屋,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长子能否多继承遗产 若长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情形的,则可以多分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死亡后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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