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分割与赡养有哪些关联? |
释义 |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农村女儿财产分割与赡养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农村女儿财产分割与赡养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婚前出资买房怎么保证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有足够的资金,可以全款买房。 想在婚前买一套百分百属于自己的房子,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保证结婚前付清房产有关款项或者即使婚后支付,也要用自己婚前财产或者让父母帮忙支付。 第二,结婚前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可以,产权证也在婚前办好,并且产权证上只登记自己一个人名字。 第三,结婚前用自己的资金完成房屋装修,也可以在婚后用婚前财产或者父母财产装修; 第四,涉及房产的其他费用如果需要在婚后支付的,切记用自己的婚前个人存款来支付,并且采用银行转账的方法完成。 这样办下来的房产,就全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即便结婚后将房产卖掉,获得的价款也还是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财产形式发生了变化,跟另一半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贷款买房。 在婚前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产的,应该注意这些问题: 第一,结婚登记前,签好购房合同,付清首付款,做好抵押贷款; 第二,结婚前装修好,如果还没有交房的话,结婚后可以用婚前财产装修或者用父母的钱装修; 第三,婚后每月偿还银行房贷也要来自于该方的婚前个人存款,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直接打款到还款账户。 如果婚前财产或者父母没有能力帮忙还贷,使用婚内财产还贷的话,婚内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立遗嘱手续如何办 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诉讼中申请保全离婚财产的,保全财物种类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 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 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 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 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 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 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 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 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 无期限限制。 8、机器设备、货物: 首次一年,续封六个月。 9、到期债权: 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10、专利、商标权: 每次六个月。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诉讼财产保全需要在有效期内申请,并且不同的案件的财产保全的时间是不同的,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时间是十五天的时间,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 离婚孩子的户口与抚养权有关联吗 1、抚养权和户口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2、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婚后经济独立离婚分割财产时将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照顾妇女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的利益也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5)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方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应保证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不降低其价值。不能分割的,应当作价赔偿;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利益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不得分割属于国家、集体和别人的财产,也不得分割家庭财产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有违法所得的,依法收缴,不得分割。具体如何分割,一方分割多少取决于双方的具体财产。 二、婚后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离婚怎么分? 1、婚后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离婚可能需要协商、或者是起诉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属于夫妻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养老保险金有两种: (1)一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事人已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或转到自己个人工资账户,大体包括离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已退休,已按月实际领取养老保险金;或虽未退休但按相关政策已一次性结算养老保险金等情形。对已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认定和分割,由于其具体数额是确定的,具有分割的可操作性,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并不会产生多大的争议,完全可以按一般离婚案件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和分割原则进行认定和分割即可,并无作出特别处理的需要。 (2)一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基本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或转到自己个人工资账户。 对于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是一定需要平等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后确定,对于无法协商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若是存在夫妻债务的,也需要采取协商、或者是起诉的方式确定离婚后债务的分担方式。 房子是婚后男方父母买的离婚后应该怎么分? 一、房子是婚后男方父母买的离婚后应该怎么分?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父母拿首付的房产如何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房产还有按揭贷款,则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评估的房产价值,将赠与款、按揭款扣除之后,支付给另一方一半款项。 要避免这类矛盾,有两条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在结婚后把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条途径是结婚前双方对房屋做个婚前个人财产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时归谁? 拆迁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看拆迁房屋的产权来源。 1、如果拆迁的房屋系私房,那么拆迁安置中的房屋补偿款就是原私有房屋的转化形式,仍然属于原房屋的产权人所有。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补贴或者费用,比如速迁费、过渡费、奖励费、早签约奖等属于补贴性质,按照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拆迁款系基于拆迁人是同住人身份而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其性质上应当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补偿,并非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因此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拆迁款如何分割,主要看公有住房是否双方均有权居住和使用,如果是的话,那么该部分动迁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公有住房按照规定一方无权居住,那么该方也无权要求分割动迁款。 其实在夫妻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给买房的情况是很正常的,但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予以确定,如果是父母出资时明确表明是赠与一方当事人的,就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承诺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记发证制度,农民能够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此,合法房屋判断标准是否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则不具备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础。 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财产分割原则有以下这些: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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