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申请法律援助无需提供经济状况证明表,包括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等证件,以及获得司法救助决定、社会福利机构供养证明等。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刑事被告人、外国籍被告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且受援人有权了解援助进展情况和更换承办人。受援人在获得较大利益时需要支付服务费用。
 法律分析
 一、申请法律援助不需要提供经济状况证明表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法律援助不需要提供经济状况证明表的情形如下: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
 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交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三)农村“五保”供养证;
 (四)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
 (五)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六)残疾证及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七)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八)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九)法律、法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能够证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四)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
 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受援人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五)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
 结语
 申请法律援助不需要提供经济状况证明表的情形包括持有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等。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特定群体如盲、聋、哑和未成年人、其他残疾人、老年人等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有权了解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当受援人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四十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三条 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四条 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地方律师协会章程由地方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地方律师协会章程不得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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