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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卖方债务违约如何办
释义
    《民法典》规定了卖方债务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则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卖方债务违约如何办
    民法典规定,卖方债务违约的,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如何办
    无论是何种担保,担保人都要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时,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以在债务到期后既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来说,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提供担保有两种方式:
    1、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另一种是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无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都无力偿还的话,按法律规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卖方出现债务违约的,卖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卖方债务违约时,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应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补救措施,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按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只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无力偿还时才生效,而连带保证则不受债务人能力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卖方债务违约还是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相关责任是无法免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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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3: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