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丧葬费有剩余的时候分配有以下情况:(一)有配偶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将剩余部分分配给配偶;(二)有配偶但已经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将剩余部分分配给配偶的监护人;(三)没有配偶的,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其子女,有几个按照几个的比例;(四)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的,分配给生前监护人;(五)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亦没有监护人的,捐赠出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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