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遇有拆迁,房屋所有人不是法定权利人,不能获得财产拆迁补偿的,小产权房的所有人可以从权利人或权利人的补偿权益中分得一部分,一般还需要法院裁决。“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或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这类房屋一般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或只有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不在国土房管局备案,其“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 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对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