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企签了三年合同不一定稳定。进入国有企业先签的3年合同,这是国企正式职工的通用做法,国企正式职工没有事业编制,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就已经由企业自行决定,管理干部按着隶属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上市公司的旅行法律程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