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订立合同时的承诺是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一、承诺合同生效的时间 通过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自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承诺不得撤回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规定,口头形式的承诺,一经发出即到达要约人,不能撤回;超过了承诺期发生的承诺,视为新要约,需要经过确认才能生效,不能直接撤回。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三、协议书是否属于是合同 单方面的承诺不是合同,但经双方同意了的,就是合同,是双方合意后的协议。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承诺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是表示承诺的一般方式。 (2)以行为方式表示承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