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独立商户入驻最高补贴100金股。一般对新入驻一年内实际到位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且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或独立核算的银行、保险、证券类省级分支机构购买成华区内商用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版房的,按不超过企业购房款(不含相关税费)的权10%;分3 年按40%、30%、30%比例给予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补贴。 法律依据:《关于成华区勇当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排头兵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第三条 对新入驻1年内实际到位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或独立核算的银行、保险、证券类省级分支机构购买成华区内商用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不超过企业购房款(不含相关税费)的10%,分3年按40%、30%、30%比例给予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