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公司的股份分配如下: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对三种方案都不同意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