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原因的管理导致他人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原因的管理引起的他人损害被视为侵权行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对他人利益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支付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 法律分析 无因管理造成他人损失要赔偿。无因管理造成的他人损害属于侵权,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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