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赡养父母法律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子女赡养父母法律规定是: 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一、父母应该给多少赡养费 60周岁以上的人系老年人,对于老年人之中经济困难的,其子女作为赡养义务人应当给付医疗费等费用,同时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予以照料,不能亲自照料的,应当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照料,因此,子女向父母支付赡养费一般应有两个条件:A、父母已满60周岁。B、父母经济困难。对于经济不困难的父母,其子女亦应当履行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法定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不与老年人一同居住的子女,应当定期回家看望老年人。这就是所说的“回家看看入法”。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二、赡养老人的年龄是多大 赡养老人的年龄在六十岁以上。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对于60岁以上或者没有生活能力或者子女经济独立时,子女要承担赡养义务,给老人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嫁出去的女儿是否需要赡养父母 嫁出去的女儿对父母也有赡养义务。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子女结婚了而消除,不论是否结婚子女都要赡养父母。如果女儿不尽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 尽赡养义务时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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