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柜台补缴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补缴人员应当携带下列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原国有集体企业未参保的,以及身份为干部、永久工、合同工的,提供职工个人档案。新参保企业和未纳入人员的参保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职工名单、工资支付表等原始资料;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应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工期限、物资领购单、工资支付表等原始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