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在互联网上找到法院调解案件的信息? |
释义 | 人民法院应当在互联网公布具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驳回申诉通知书、国家赔偿决定书、强制医疗决定书、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拘留、罚款决定书等。特别是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也应在网上公布。 法律分析 可以查到。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其中第九款明确指出,应该在网上公布的文书含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拓展延伸 通过互联网查询法院调解案件的信息:实现快速、便捷的法律问题解决 通过互联网查询法院调解案件的信息,可以实现快速、便捷的法律问题解决。在互联网上,许多法院都提供了在线查询系统,公开发布调解案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案件的当事人、案由、调解结果等。通过这种方式,当事人可以方便地了解案件的进展和结果,节省了许多时间和精力。此外,互联网查询还可以提供更多的案例参考,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为解决法律问题提供了更多的参考依据。因此,利用互联网查询法院调解案件的信息,不仅能够实现快速解决法律问题,还能够提高解决问题的准确性和效率。 结语 通过互联网查询法院调解案件的信息,可以实现快速、便捷的法律问题解决。互联网查询系统提供了在线查询调解案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当事人、案由、调解结果等。当事人可以方便了解案件进展和结果,节省时间和精力。互联网查询还提供案例参考,帮助理解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结果,提高解决问题的准确性和效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布管理办法》 一、公布的裁判文书是指本院各审判庭审理案件所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 二、裁判文书的公布主要通过以下五种渠道: 1、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裁判文书,商请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报刊予以公布。 2、对具有典型意义、有一定指导作用的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定期地在人民法院报、公报上公布。 3、日常的裁判文书可随时在人民法院报网和我院开通的政府网上公布。这是公布裁判文书的一种主要形式。 4、所有公布的裁判文书可装订成册,放在指定部门供各届人士查阅。目前先考虑放在出版社的读者服务部,同时设置一部触摸式电脑将公布的裁判文书输入,供查阅。如当事人需要索取的,可收取成本费。 5、每年将所公布的裁判文书汇集成册,由出版社出版发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遵循依法、及时、规范、真实的原则。 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各级人民法院对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质量负责。 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管理工作。该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上传裁判文书; (二)发现公布的裁判文书存在笔误或者技术处理不当等问题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三)其他相关的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 第四条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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