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了遗嘱申请财产分割是否可以 |
释义 | 遗嘱可用于申请财产分割,分割应考虑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效用。不适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补偿或共有等方式处理。遗嘱是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遗产或其他事务作个人处理,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有了遗嘱可以申请财产分割。在遗产分割时,应当有利於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如果是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於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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