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现在是丧偶的状态怎么提取公积金 |
释义 | 公积金可根据条件全部提取。提取条件包括离退休、出国定居、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和职工死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离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和支付超出规定比例的房租。提取流程包括单位领购申请书和现金支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审核后转入个人联名卡账户。 法律分析 公积金里的钱能全部取出来。但是要符合提取条件才行,公积金余额全部提取条件如下: 1、离退休的,需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需要提供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结语 公积金提取条件严格,符合条件的人才能取出全部金额。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离退休、出国定居、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死亡等情况下可以提取。提取流程包括单位经办人领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职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银行审核后办理提取并转入个人联名卡账户。请注意,公积金是为住房目的而设立的,提取需符合规定用途。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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