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职职工病逝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
释义 | 在职职工死亡后,住房公积金一般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提取职工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一、在职职工意外死亡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在职职工意外死亡,继承人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将余额全部提取出来。死者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死者的公积金余额需要提供以两个方面的材料:一是提取证明材料;二是身份证明材料。也就是职工死亡证明、具有法律效益的继承证明、死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证明等。 二、失业了公积金如何提取 失业了公积金的提取要求如下: 1、需携带身份证、原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明、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2、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相关要求;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女性40岁以上、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可以凭失业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所有存储余额,表格可以在公积金中心领取。 三、职工什么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从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按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员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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