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浦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
释义 | 浦江县社保问题基数:全县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最低缴费基数为2590元,单位和个人合计缴费比例为22%,最低缴费金额为569.80元。自谋职业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590元,缴费比例为18%,最低缴费金额为466.20元。 法律分析 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各类企业(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590元,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合计缴费比例为22%,计最低缴费金额569.80元。其中单位统筹缴费比例为14%,计362.60元,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计207.20元;自谋(由)职业人员(个人缴费)的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590元,缴费比例18%,计466.20元。以上就是浦江县社保问题基数的相关内容,你可以参考一下。 拓展延伸 浦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福利待遇 浦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福利待遇根据浦江县政府的规定,居民申领养老保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浦江县户籍或连续居住满一定年限;2.年龄在规定范围内,通常为16周岁至60周岁;3.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申领成功后,城乡居民将享受到以下福利待遇:1.基本养老金,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确定;2.养老医疗补贴,包括住院费用报销、门诊费用补贴等;3.护理补贴,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费用支持;4.丧葬补助,为因丧失劳动力而产生的丧葬费用提供一定的资助。浦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福利待遇旨在保障居民的养老生活质量和社会保障权益。 结语 浦江县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了月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合计缴费比例为22%,最低缴费金额为569.80元。自谋职业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590元,缴费比例为18%,最低缴费金额为466.20元。此外,浦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福利待遇也有明确规定,包括年龄、户籍或居住年限等要求。申领成功后,居民将享受到基本养老金、养老医疗补贴、护理补贴和丧葬补助等福利待遇,以保障他们的养老生活质量和社会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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