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人精神损害的赔偿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1)侵权致人死亡,受害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遭受精神损害,有权请求赔偿。受害人没有父母、子女和配偶的,与受害人有扶养或共同生活关系的其他近亲属遭受的精神损害有权请求赔偿。(2)不法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名誉、自由、隐私、贞操或其他人格法益,情节重大,受害人遭受重大身体或精神损害,受害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也因此遭受身份法益损害而情节重大者,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前两项规定中,若有证据证明受害人的亲属对受害人有虐待、遗弃、不忠等重大精神伤害的,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4)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自由,致受害人父母、子女、配偶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遭受精神损害引起身体伤害的,第三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5)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他人的以下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 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非法披露、利用死者的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6)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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