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如果债务人不动产抵押了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人可以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来优先受偿。债务人抵押不动产时,债权人可以处理不动产,如果债务人按约定偿还债务,可以注销不动产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或按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因此,若债务人抵押不动产,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行使抵押权处置不动产。反之,若债务人按约定偿还债务,可将不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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