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是不是共债共背 |
释义 | 夫妻不再是共债共背。2018年1月18日,最高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认为:夫妻一方举债,若超过日常生活需要,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债权人认为不是的,则债权人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新司法解释最大的突破是将举证责任的负担转而由债权人承担。 如此一来,对配偶方的利益保障程度进行提升。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会导致最终结果反转。 根据新司法解释,如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签字; 2、一方签字,另一方事后补签; 3、虽然一方签字,但是属于夫妻日常生活所需; 4、一方签字,且超过日常生活所需,但是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经营合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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