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哪些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
释义 |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部分上诉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包括不予受理、明显不能成立的上诉请求以及法律错误等情况。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流程包括送达上诉状、答辩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事实和法律适用,并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根据案件情况,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或撤销原判。 法律分析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哪些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 (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一条 二、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1、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一些上诉案件,包括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等情况。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流程包括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审查事实和适用法律,组成合议庭进行开庭审理或径行判决、裁定。根据案件情况,第二审人民法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如维持原判决、改判或发回重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