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起诉离婚可以胜诉?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遇到以下几种情形的,应当判决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最后一项明确规定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其中第5项是一个布袋条款,给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内心确信,针对法律没有规定的情节判决是否离婚。一般而言,第5项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方当事人有性犯罪行为(比如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等),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 2、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频繁婚外性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的心灵伤害,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离婚的;当然,这种婚外性行为,不但要求有身体的背叛,还一般要求有心理的背叛。 3、一方当事人道德品质极端败坏。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与费用 1、起诉离婚的流程: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起诉离婚开庭费用: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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